男子向前女友亲属发女方裸照咋处理
阿飞今年26岁,被抓后他向办案民警交代,半年前,他与女友相识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宜昌租房同居。8月24日,女友不辞而别。事后,女友在QQ上告诉他,已回外地老家,并提出两人分手。阿飞表示,他对分手有点舍不得,想挽回这段感情。于是,他用QQ回复威胁女友,如果不谈,就把她的裸照发到网上,女友没有搭理。
8月25日下午,阿飞在租住房内用其女友的QQ号,给女友的几位亲属各发去一张裸照,并威胁其女友如果不回到他身边,就到女友老家去传播裸照。当阿飞女友得知自己的裸照被阿飞发给了几位亲属,羞愤难当的她向警方报警。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男子不满女友提出分手 向女方亲属发裸照被抓 作者:伍公宣)
李华阳律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四十条 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本案中,阿飞将女方裸照传播给他人的行为,毫无疑问侵犯了女方的名誉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给女方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则构成侮辱罪。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起刑事自诉,对侵权者追究刑事责任。但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公安机关可给予相应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