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玩自拍照片同步露马脚事件分析
7月16日,东城区某KTV服务员金某在KTV包房中顺手将iPhone5手机放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却不见了。其同事周某将自己的手机借给金某,金某拨打自己手机号码却发现关机。7月23日,金某打开自己的iPad,没想到突然出现许多周某的自拍照。原来,金某的iPad和被盗的iPhone5手机使用的是同一ID,且设定为资源共享同步。当周某用窃得的手机拍照时,这些照片通过同步功能回传到金某的iPad上。周某被抓获后交代,自己当晚趁金某不注意,悄悄拿走其手机。(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偷同事手机玩自拍照片同步露马脚被抓 作者:岳亦雷)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周某趁同事不注意,秘密窃其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