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汉弃怀孕妻子再结婚该受何罚
2011年4月,谭某与张女士在工作中认识,后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3月登记结婚,此时张女士已怀有身孕。然而婚后谭某经常不回家,对妻子也不管不问,当年9月张女士产女时,作为父亲的谭某却不在身边。随后张女士从谭某的微信上发现丈夫与另一女子在民政局的合影,她遂聘请律师进行深入查询,发现谭某已于2013年7月与一名姓杲的女士登记结婚。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负心汉抛弃怀孕妻子 与他人登记结婚获刑1年半 作者:杜雯雯 )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谭某与张某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谭某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破坏婚姻法确定的一夫一妻制度,触犯了刑律,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