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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为母出头致人重伤当何罪

2014-09-17 14:45:51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15岁少年为母出头致人重伤当何罪

只因母亲跟人打麻将赌钱起纷争,15岁儿子小武(化名)拿刀为母亲“出头”,把母亲的赌友捅成重伤。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母亲为赌资与赌友起纷争 少年为母出头致人重伤 作者:吕展)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小武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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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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