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麦丽素”冒充抗癌药6万卖给老人当何罪
2014年5月,临海的许阿婆被一个操外地口音的女子叫住问路,称自己是中科院驻海南部队的一个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上带着一种高科技研究出来的药物原材料来联系临海的部队研究所,问许阿婆知不知道研究所在哪里。
女子还给许阿婆看了自已的工作牌,上面写着“中科院”、“中国解放军”、“科长”等字样,许阿婆表示不知道。
此时,一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并自称是市政府科委工作人员,同样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表示可以带女子过去。这时,那名女子说自己听不懂男子的口音,让许阿婆帮忙传下话,热心的阿婆当起了两人的“翻译”。就这样,三人边走边说。
女子说,自己身上带的药是高科技产品,是目前国内效果最好的抗癌药。男子附和着说:“我们科委知道这个研究成果,不仅有抗癌效果,还对老年人的脑血栓等病都有好处。”两人一通乱吹,把这药说得神乎其神。
男子问女子,能否私下卖给他几包。女子装作经不住恳求说最多每人买两包,成本价3万元一包。男子立即去银行取钱,当着许阿婆的面把六万元钱给了女子。接着,他又对许阿婆说,自己还想再买两包,但每人最多买两包,如果她不要,能否以她的名义买下来,钱由他出。
平时身体也不太好的许阿婆早被他们说得心动,她立即表示自己也要买,就回家去拿存折,取了六万元出来交给女子。该女子从袋子里拿出两包红色包装的“麦丽素”交给许阿婆。
回家后,许阿婆拿出两包“神药”仔细打量,发现包装袋上竟写着“牛奶巧克力”等字样,不禁产生了怀疑。她等女儿回家就把“药”给女儿一看才知道这是巧克力豆。
许阿婆立即去公安机关报警,5月28日,两名骗子贺某、陈某在舟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两包“麦丽素”冒充抗癌药 骗走阿婆六万元 作者:谢盼盼)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贺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