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拐卖同村儿童当何罪
“我回家上厕所不到五分钟,我孙子就被人拐走了,我孙女说是一个阿婆模样的女人抱走的,你们快帮我找找。”今年1月18日上午9时许,高要市河台镇某村70多岁的宋伯向当地警方报警。
警方接报后随即开展立案侦查,经过30多个小时的连续侦查、走访,警方最终锁定同村妇女梁艳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掌握了梁某已拐带二岁的小孩逃至该市广宁县的线索。
事发第二天下午15时许,警方在广宁县排沙镇某村村民家中,把正在进行拐卖儿童交易的梁艳等人全部抓获,并成功解救被拐卖儿童。
公诉机关称,案发当日上午8时许,梁艳在高要市河台镇某村球场处,见同村的两岁小孩宋某与其五岁的姐姐在该处玩耍,趁无人看管照顾之机,梁艳哄骗以买糖为由将两姐弟诱骗至该村僻静小巷处。
“小妹妹,我给点钱你去买点东西吧。”梁艳用零钱将姐姐骗离支开后,强行男孩掳走,随后乘车辗转到广宁县排沙镇某村李某家中,企图以5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他人收养。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广东高要一村妇拐卖儿童 被判入狱五年并处罚金五千 作者:黄耀辉 陆志锋 张荣森)
李华阳律师: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案中,梁艳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同村儿童,卖与他人,其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