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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图方便用姐姐身份办护照往返澳门咋定性

2014-09-21 14:12:01 作者:李华阳 26人浏览 0人评论

女子图方便用姐姐身份办护照往返澳门咋定性

和姐姐长相相似的妹妹姚某冒用姐姐的身份证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利用该证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来回往返澳门8次。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图方便用姐姐身份办护照 被判偷越国境获刑3月 作者:丁波)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本案中,姚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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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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