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杀死女儿抛尸茅厕称养不起咋定性
日前,一则消息在温州市平阳腾蛟镇霞山村炸开了锅——失踪24天的该村13岁女孩张苏甜家门口斜对面的茅厕里,发现一具尸体!村民们都说,从衣着、体型判断,这具尸体就是失踪女孩张苏甜。
前天晚上,张苏甜的父亲张仁成向警方供认,是他杀害了女儿,原因是家里经济困难,供养不起孩子,加上孩子有点叛逆。
昨天凌晨3时,狠心杀害女儿的张仁成被警方刑拘。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父亲杀死13岁亲生女儿抛尸茅厕 称因养不起孩子 作者:王晨辉)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张仁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