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10元停车费撞死收费员咋定性
“就10块钱,太不值了。”杨胄到案后称。
2013年11月26日凌晨,杨胄在丰台区一停车场旁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管理员郭某发生纠纷。其间,杨胄驾车加速驶离,导致郭某摔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男子为10元停车费撞死收费员后加速驶离)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杨胄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管理员郭某发生纠纷,明知其加速驶离的行为非常危险,可能会导致郭某死亡,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最终导致郭某死亡,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