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男生提分手被女友捅死法律分析
去年晓哲刚上大一,而晓凤已经工作。两人通过网络认识,谈起了姐弟恋。今年5月,两人感情出现变化,晓哲想分手,两人为此吵了几次。5月22日下午,晓凤来找晓哲,想把两人的事说清楚。
在校外河边的斜坡上,两人见面聊了很久,晓凤情绪激动,掏出包里的一把水果刀,捅进晓哲心脏。见男友受伤,她才回过神来,到路边拦了车,送男友去了一家医院。而后救护车将他转院,但因伤势太重,最终没能抢救过来。
在医院里,晓凤打了110自首,警察把她带走调查。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姐弟恋大一男生提分手 被大4岁女友持刀捅死)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晓凤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