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罂粟781株是犯罪吗
2013年底,赵某在淮南市谢家集区曹庵镇宋王村的地里撒播罂粟种子。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许,淮南市公安局曹庵派出所民警与曹庵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春季铲毒巡查工作中,查获赵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已开花结籽),当场予以铲除并扣押,经现场清点,共计781株。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七旬老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781株获缓刑 作者:李旭东 刘志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赵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五百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