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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任法院院长合适吗

2014-10-12 14:46:19 作者:李华阳 209人浏览 0人评论

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任法院院长合适吗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22日发布了一则“浙江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名单中共有8人,其中一人是现任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对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微博“方庄法庭”转发并提出了“中级法院院长是否需要法院工作背景”等问题。

浙江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称,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任职的翁建荣等8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从9月22日起到9月29日止。举报电话:0571—12380;短信举报:18905712380;举报网站:

任前公示显示,王中毅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瑞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政府办公厅工业处副处长(挂职),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等职。

当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微博转发了该条消息,并同时连提4个问题:“中级法院院长是否需要法院工作背景?若无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经验而被直接任命为法官和审委会委员,案件讨论会时能否发表出个人意见?院长法官是否应办案?有无能力办案?”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任法院院长遭北京法院质疑 作者:吴雪峰)

 

李华阳律师:《法官法》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二条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法官法》规定,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即无资格初任法官,且担任法官的条件必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该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党校毕业,曾任温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阳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等职。毫无法律背景和实践经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不能担任法官的,更不能担任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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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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