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被女童用两硬币劝退咋定性
日前,秦皇岛警方根据车牌号抓获了抢劫男子刘某及其同伙张某。在向警方交代抢劫过程时,刘某泪流满面地表示:“如果当时不是小女孩儿那句话,我可能会铸成大错!”
不久前,秦皇岛市民小米骑摩托车接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回家,途中一辆深色轿车从她后方开了过来,强行将小米的摩托车别停。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手拿砍刀的男子,大吼道:“打劫!我数三下,掏钱!”小米担心歹徒伤害女儿,赶紧掏出了身上带的全部230元钱。该男子嫌少,继续挥舞砍刀威胁。
就在此时,小米只有6岁的女儿挺身挡在母亲身前,从文具盒里取出两个钢镚,递到歹徒面前,小声说:“叔叔,我这儿还有两块钱零花钱。你放了我和妈妈吧,别抢钱了,快回家吧。”看到这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该男子愣住了,他陡然间良心发现,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走吧,我数三下,你们赶紧走!”小米见状,赶紧带着女儿匆匆离开。
落网后刘某交代,看到孩子,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我以前每天也给女儿两个钢镚当零花钱,我对不起女儿,我想我的女儿。”刘某含泪说道。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被持刀歹徒拦下 6岁女儿拿两硬币说"快回家"劝退 作者:龚正龙)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本案中,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企图以暴力手段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其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