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飞龙在天”问 :我前段时间买了一台特价电视机,这还不到半年呢,大小问题不断,我跟商家说他电视机质量有问题,商家竟要求我出具鉴定报告证明,请问我该如何证明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
李华阳律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您只需说明“症状”,证明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责任在商家。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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