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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生前卖房有效吗

2014-10-23 10:05:58 作者:李华阳 48人浏览 0人评论

精神病人生前卖房有效吗

有精神障碍的儿子去世后,姚先生夫妇得知儿子生前曾将名下房屋卖给赵女士并过户。姚先生夫妇起诉称,他们的儿子姚某有精神障碍,经鉴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精神病人生前卖房被判无效 作者:裴晓兰)

 

李华阳律师:《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由上可知,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中,姚先生夫妇之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买卖房屋行为,是与其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若其法定代理人姚先生夫妇拒绝追认,那么,其房屋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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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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