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和未婚夫起争执用开水烫继女咋处理
去年12月7日,唐红将与前夫所生儿子兵兵带回家中玩耍,引发“未婚夫”王全的不满,于是两人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唐红叫来弟弟唐鑫帮忙,就在唐鑫与王全厮打时,卧室传来一声惨叫。
王全冲进卧室,看到刚满14岁的女儿表情痛苦,脸上、脖子上浮起大片水泡,“后妈”唐红手拿暖水瓶、呆立一旁。
王全立即拨打120和110。经法医鉴定,王乐为重伤一级、伤残等级六级。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因和未婚夫起争执用开水烫继女 获刑10年 作者:潘从武)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唐红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以开水泼未婚夫之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