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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网络相约跨省抢劫法律分析

2014-10-28 10:44:50 作者:李华阳 14人浏览 0人评论

“90后”男子网络相约跨省抢劫法律分析

2014年3月至5月期间,常德安乡的刘某、福建的蔡某和河南的张某(在逃)分别通过QQ联系相约实施抢劫犯罪。同年5月13日,被告人刘某邀集被告人蔡某到常德市安乡县来实施抢劫犯罪,被告人蔡某遂和张某一起于同年5月14日赶至安乡县,与被告人刘某会合后商议,由被告人刘某提议到南县寻找作案对象伺机抢劫。同年5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蔡某和张某三人携带两把折叠弹簧刀窜至南县南洲镇人民路,看见单独行走的女性袁某后,由被告人蔡某望风,被告人刘某喊了一声“抢劫”后,迅速冲上前两手抓住袁某挽包的左手,张某也跟着冲上去抓住袁某的右手,接着两人将被害人按在地上不能反抗,被告人刘某将袁某随手携带的手提包抢走,手提包内有现金1800元、钥匙一把、身份证一张。被告人刘某分得赃款800元,蔡某分得赃款200元,张某分得赃款700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网络相约跨省抢劫 两“90后”男子被判刑 作者:刘珺)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本案中,刘某、蔡某和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其中,刘某和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蔡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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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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