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星光”问:我朋友挂靠我的公司对外经营,现在他聘用的员工因工受伤,法院会判我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由上可知,您朋友聘用的员工因工受伤后,您的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依法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担责后您有权向您朋友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