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悬赏百万借精生子骗“诚意金”咋定性
去年10月,厦门一些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借精生子”的悬赏帖子。一名“富婆”在帖中说,老公非常有钱,但夫妻二人有个“最大的遗憾”,就是结婚多年没能怀上孩子。
“富婆”还说,只要有男人愿意“借精”,都不用上医院,她愿意直接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此外,她还提供100多万元的“借精奖励”。
悬赏帖对“借精男”的要求不高,只要身高不低于1米65,年龄20岁到45岁的男性均可。
看到如此诱人的“借精帖”后,多名男子争先应征。随后,“富婆”在QQ聊天中告诉对方,自己的老公已经年近五旬,失去生育能力,无法满足自己。因此,她才想“借精生子”。
不过,“富婆”又装成害怕的样子,说怕自己被人骗财骗色,因此,需要对方先交一笔“借精诚意金”。
她还说,只要交300元“诚意金”,就可以跟自己签“借精协议”,签协议时,就能收到50万元,等到自己怀孕时,再给100万元。
网友心动 争交“借精诚意金”
应征者当中,胡先生第一个通过转账支付了“诚意金”。他觉得,只要交300元,就能获得上百万元“借精奖励”,特别值。于是,去年11月15日,他最先支付了“诚意金”,接着就提出要见面。
但是,“富婆”收到钱后,又提出说,还要去体检,让胡先生再出一笔体检费。胡先生只好再汇款几百元。
这时,“富婆”又说,为防止事后纠纷,借精前要先去办理公证。因此,需要对方出公证费和律师费。
眼看百万元奖励就要到手,胡先生就又付了第三笔钱。短短两天时间,他就被骗了3300元。谁知,当他付款后再跟“富婆”联系时,富婆的电话已无法接通。
第一次成功得手后,去年年底,“富婆”采用同样手段,从吴先生和赵先生那里分别骗走3168元和14700元。
真相揭晓 “富婆”其实是农妇
等到这些应征者发现上当后,“富婆”已经在网上“消失”了。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报警。
今年1月初,“富婆”在同安区的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落网后,她交待说,自己并非“富婆”,其实只是来自安溪农村的普通妇女,初中文化,没有固定职业,收入来源主要靠骗。她原本姓王,却在网上化名“陈彩凤”,还贴上美女照片,并附上“借精声明”,让众多男子心动不已。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富婆悬赏百万借精生子 三男子被骗2万元“诚意金” 作者:陈捷)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富婆名义谎称借精生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