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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进错房吓坏女租客是犯罪吗

2014-11-01 13:23:10 作者:李华阳 19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酒后进错房吓坏女租客是犯罪吗

2014年6月1日凌晨2时左右,周某跟朋友喝完酒之后,从嘉禾坐车回到元下田,本打算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休息,却听到隔壁栋的一楼大门打开了,周某便走了上去,走到三楼的时候就开始拍门,但里面没有人回应,他于是用脚破门而入。

彼时,屋内女租客刘某被吵醒,见到陌生人周某后惊慌失措,赶紧跟周某说:“你走错门了。”但迷迷糊糊的周某怎么也听不进去,他大摇大摆脱了上衣,简单洗了下澡,便在客厅的沙发上倒头就睡。如此情形,吓得刘某直喊救命,她赶紧往楼下跑,随即报警,周某被当场抓获。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酒后进错房吓坏女租客 因非法侵入被判4个月 作者:章程)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本案中,周某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破门进入公民住宅,拒不退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喝酒与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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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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