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密码”问:我跟老公结婚后,我父母为我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上可知,婚后你父母出资为你买的房子登记在你个人名下的,可视为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