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小白兔”问:我在外打工,一时糊涂偷了人家两只鸡烤了吃,一朋友告诉我,我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让我回老家躲一阵子,不然会被治安处罚,现在已过去一年了,我去试探了一下,被偷的那家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偷了他们的鸡,估计觉得事情小,也没向派出所报案,现在我已重新回到工地工作,不过心一直悬着,就怕有一天东窗事发,我被处罚,请问我怎么做才能避免治安处罚?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偷鸡违反治安管理,但你的盗窃行为距今已一年,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