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慎行”问:我父亲在我十岁时和母亲离婚,从此我跟着母亲生活,父亲负担我的生活费到十八岁便停止了,迄今已有十年未曾与我和母亲联系,我前天突然接到通知,我父亲上个月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若干债务,现在债权人上门要我替父偿还债务,说是父债子还,但我与父亲并无太多感情,不想继承其房产,亦不愿为其偿还债务,我想请问,从法律上讲我有为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李华阳律师:《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放弃继承你父亲的房产,对其债务可不负偿还责任。不过,即使你继承了你父亲的房产,也以其房产实际价值为限为其偿还债务,超过部分你没有义务代为偿还,除非你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