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在新婚前夜邀朋友吸毒庆祝告别单身啥后果
程某几天前举办婚礼,按当地婚俗,结婚正期的前夜称之为“暖房”,男方会邀请好友庆祝一下自己告别单身。那天下午,程某的几个朋友一起来到他家中热闹一番,到了晚上他们一起吃饭时,朋友提议:“你马上就告别单身了,不搞点东西庆祝一下?”意思就是让程某跟朋友们一起弄点冰毒来吸吸。碍于面子,程某想方设法买来一些冰毒和吸毒工具。因家中亲戚较多,害怕被人举报,程某干脆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个房间,容留几位朋友在这房间里吞云吐雾。五天后,六合东沟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程某,在尿检测试的证据面前,他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新郎在新婚前夜邀朋友吸毒庆祝告别单身被刑拘 作者:任国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本案中,程某在酒店开房,邀朋友吸毒庆祝告别单身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