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三千世界”问:三年前我儿子车祸去世,儿媳想改嫁,准备把我未成年的孙子送别人养。我和我老头子都有退休金,而且身体硬朗,想自己抚养我孙子,但因我和儿媳一直有矛盾,她为了让我不痛快,就是不同意把孙子给我养,我想请问从法律上讲我有抚养我孙子的权利吗?
李华阳律师:《收养法》第十八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儿子已去世,如果你儿媳想将孩子送养,你和你丈夫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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