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主爱车被“贴条”出手扇倒协警啥后果
2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在汉阳鹦鹉大道钟家村电信局营业厅门前,钟家村岗的两名协警金忍和张让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像并贴上违停告知单。其中,一辆车号为鄂A01388的X6宝马越野车停在电信局钟家村营业厅正门前的机动车道上,钟家村路口沿线地铁施工打围还未完成,道路原本就被挤占,车辆违停后又占据一股车道,更加影响主干道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当协警完成工作准备离开时,突然从电信局营业厅冲出来一名中年男子,自称是这辆宝马车的驾驶员杜某,刚刚从电信局办完事出来,就停了一会儿,要求协警取消此次违停记录。
协警解释,“你这属于违停行为,现在取证完毕,如果对贴单有异议可以到大队申请复议。”见协警不愿收回单子,杜某立即翻脸与协警金忍发生激烈争执,并口吐狂言:“在汉阳区没有警察敢管我,没有我摆不平的事!”
随后,杜某越说情绪越激动,将车窗上的违停单一把撕下,一巴掌打在协警金忍的左脸上,导致其摔倒在地,嘴角流血。附近执勤交警闻讯及时赶到,迅速将车主杜某控制,并带至大队讯问后移交汉阳分局建桥派出所处理。
杜某今年48岁,就职于武汉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办案期间,杜某曾要求出钱“私了”,但未获得同意。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眼见被“贴条”出手扇倒协警 宝马男换来刑拘 作者:梁爽)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本案中,杜某因违停被贴条,扇打协警,属于殴打他人的行为,其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