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相约殉情掐死女友后“反悔”是犯罪吗
据警方介绍,2013年夏初的一天,小梁住进了小月所在学校附近的旅社,然后到附近超市买了一个刮胡刀片,当晚二人相见后商定次日早上一同以死殉情。
第二天一早,当小梁用刮胡刀片割开自己和小月的腕部准备自杀时,血没有流出来,于是他突然想到办法,可以自己先掐死小月后再自杀。
眼看着小月慢慢不动了,本准备割喉自杀的小梁害怕了,他跑到旅店楼下求救,两个人被一同送往医院救治。小月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梁因为送医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据小梁交代,两个人一起殉情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双方家长的反对。
小梁和小月通过网络相识,又因为年龄相仿同是大学生很快熟络起来,经常用手机聊天、发信息,2013年仅仅认识一个月的他们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随后,小梁和小月双方父母知道了两个孩子的恋情,因为觉得两个孩子年龄还小不合适恋爱,希望孩子们趁着感情不深能尽快分手。
经法医检验鉴定,小月系因颈部被掐扼所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相约殉情 男子掐死女友后“反悔”获刑10年)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小梁和小月相约殉情,小梁将小月杀死,继而自杀未逞,小梁的行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