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妻子出轨纵火烧“情夫”家啥后果
据了解,被告人朱某因发现其妻子与被害人刘某有不正当关系,十分气愤,起意报复。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朱某潜到刘某家后门处,将之前从单位偷取出的一种化学物质乙酸乙酯倒在刘某家后门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因乙酸乙酯易燃,火势迅速蔓延,很快刘某夫妇听到动静被惊醒后呼救,二人与闻讯赶来的邻居及时扑灭。
虽然人没事,但大火还是烧坏了刘某家的空调、木门、床、被子等不少物品。经鉴定,刘某家受损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不满妻子出轨 纵火烧“情夫”家获刑两年 作者:孙权 夏瑾)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朱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放火焚烧他人住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