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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抓住车门不放遭出租车拖行身亡咋定性

2014-12-22 18:14:20 作者:李华阳 82人浏览 0人评论

乘客抓住车门不放遭出租车拖行身亡咋定性

出租车司机吴某因跟醉酒乘客发生争执,竟不顾其在车外拉住车门把手,直接开车,导致乘客被拖行致死。

经急救医生现场检查,确定陈某当场死亡,法医鉴定死因系身体快速移动与地面接触,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心、肺脏器损伤引发中枢神经、循环、呼吸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乘客抓住车门不放遭出租车拖行身亡 司机被判死缓  作者:纪在学)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吴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被害人拉着车门把手的情况下,明知直接开车会发生伤亡事故,却一意孤行,放任伤亡结果的产生,将被害人拖行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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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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