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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屡向女学生伸“魔掌”猥亵儿童咋定性

2015-01-04 7:43:12 作者:李华阳 72人浏览 0人评论

教师屡向女学生伸“魔掌”猥亵儿童咋定性

为人师表的他,教学期间因表现优异多次获得教育系统表彰,还获得国家二级乒乓球裁判员、三级篮球裁判员资格。但没想到,他会是个伪君子,竟将魔掌多次伸向年仅10岁的女学生。2013年下半年,孔某在教授溜冰课程时,叫他班上年仅10岁的女学生小珍单独到体育馆二楼,以买溜冰鞋为诱饵,掀开小珍的衣服,摸弄小珍胸部,并隔着裤子摸了小珍阴部。10天后,体育课结束时,孔某与小珍从操场往教室方向行走,经过小树林时,孔某又搭着小珍的胳膊,触摸小珍的胸部。半个多月后的一次课后,孔某叫小珍把训练用的体育器材搬回器材室,并在器材室从背后抱住小珍,触摸小珍胸部。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过程当中,发现孔某不止对小珍,还对另外几名女生也有类似的猥亵行为。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教师屡向女学生伸“魔掌” 猥亵儿童获刑9个月  作者:章程)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本案中,孔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猥亵女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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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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