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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15-01-05 8:48:52 作者:李华阳 1129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石榴”问:哪些情形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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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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