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悬挂助力车牌照违法吗
4日10点左右,高青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辆黑色轿车与另外一辆轿车在黄河路家得利超市门口发生挂擦,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一辆挂有“助力车牌照”的黑色轿车,在右拐时与对面来车发生挂擦,遂要求车主刘女士出示相关证件。于是车主刘女士向交警出示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你这明明是机动车,怎么不悬挂机动车号牌?”面对交警的问询,车主刘女士的解释是“办理完机动车手续之后没来得及更换”。刘女士的车是2014年9月份办理的落户手续,显然她的解释太过牵强,最终,刘女士承认,之所以给爱车“换身份”,是为了躲避路上电子监控设备拍摄,逃避处罚。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车主为躲电子监控拍照 给爱车“换身份”被罚 作者:孙慧瑶)
李华阳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本案中,刘女士为了躲避电子监控设备拍摄,逃避处罚,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已然违法,依法应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