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偷包将赃物藏裙里咋定性
去年8月8日,一游戏厅发生盗窃案件。被害人林某报案称当日20时许,他和女友在一商场内的游戏厅玩游戏,随身挎包挂在身边的椅背上。走的时候发现挎包被盗,包内装有现金2.6万余元、百达翡丽女士手表一块,价值十余万元,此外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警方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发现,一名高个“女子”靠近挎包用长裙将包遮住,随后卷走了财物。根据其行走步态和体貌特征,警方发现嫌疑人是一名男子。
当月13日,被害人被盗银行卡在庆安县产生操作记录,侦查人员闻讯立即赶赴庆安,调取ATM视频记录,发现操作被盗银行卡的人员与嫌疑人特征相符。日前,嫌疑人在大连被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了在国内多个省市流窜盗窃作案30余起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在张某家中查缴了拎包、身份证、手机、皮草等大量赃物。张某称,身着女装作案是为了降低被害人的戒备心,另外女子的长裙和风衣也便于盗窃、隐藏财物。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男扮女装商场偷包 裙子藏赃物作案30起被抓 作者:王骁)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