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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女友“与领导开房”谣言啥后果

2015-01-13 18:10:31 作者:李华阳 68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散布女友“与领导开房”谣言啥后果

“有人在网上发帖,诬陷我院领导多次与实习女护士开房,在医院和社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希望公安机关查明真相,还医院清白……”去年11月13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报警。

根据医院提供的线索,案侦民警在泸州某网站的论坛上发现了该帖子,该帖题目为“现在医院都黑的潜规则”,发帖时间是去年11月8日14:41。帖子称:一个18岁的实习小护士,居然为了留在泸州市某医院,多次和上级领导开房,还多次在QQ上发表暧昧的话语和自拍的图片,现在的医院真不得了啊!泸州市某医院为什么都有这样的潜规则,有图有真相,麻烦相关部门给予读护士专业的小女孩和她们的家庭、父母一个良好社会环境,希望泸州市某医院、泸州某卫校给予合理解释……随着这篇帖子发出来的, 还有一些半裸照。

民警调查得知:今年26岁的罗飞勇是贵州省遵义县南白镇人,在遵义县洋水镇华强时代科技打工。罗飞勇交代,因黄丽丽提出分手,他不满,遂捏造了该帖子。“一个月前,黄丽丽提出与我分手,我伤透了心,就想报复,要让还在实习期的她在医院留不下来。”罗飞勇说,他捏造了黄丽丽多次与医院领导开房的帖文,发在泸州某网站论坛上。同时,他认为黄丽丽好友姚琴琴给他与黄丽丽制造了不少矛盾,于是在发帖时故意留下发帖人是姚琴琴及其电话号码,好让警方“找姚琴琴的麻烦”,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让罗飞勇没想到的是,泸州公安这么快就找到了他,“我现在后悔莫及,不该在网上乱发帖、乱造谣。”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曝前女友不雅照 散布"与领导开房"谣言被拘  作者:柯江红)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罗飞勇不满女友与之分手,在网上发帖散布女友“与领导开房”谣言,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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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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