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藏女友车钥匙分手后偷偷开走是犯罪吗
出事前,阿坤靠给人装修赚钱养家。2013年5月,阿坤化名成阿勇,给30多岁的小金装修房屋。因为阿坤非常细腻,在负责装修工程时认真负责,又很替小金着想,这让单身多年的小金很感动,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
同居1个多月后,在小金的住处,阿坤发现小金的汽车备用钥匙。他便趁小金不备,偷偷拿走了钥匙。随着交往的深入,小金渐渐发现阿坤对她有所隐瞒。原来,阿坤已有家室,有妻子还有孩子。后二人因性格不合,交往仅四五个月便断绝交往。
2013年10月26日16时许,阿坤在李宁体育园停车场内发现了小金的汽车。阿坤起了贪念,遂用之前偷偷拿走的汽车钥匙将该车开走。阿坤还将车内的现金占为己有,又将车内的手包及手机、银行卡等物丢弃。
阿坤心存侥幸,他认为,就算小金猜出车是被他开走,念及旧情,她也不会对他怎样。让他没料到的是,小金选择了报案。2013年11月14日,阿坤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汽车案发时价值19.9万元。被开走的汽车,发还给了小金。阿坤归案后,主动赔偿小金的经济损失3万元,小金也对阿坤的行为表示谅解。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私藏前女友汽车钥匙 分手后偷偷开走获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阿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和被害人交往过程中,私藏被害人轿车钥匙,并在分手后秘密将车子及车中的财物窃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