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油污滑倒就餐顾客谁担责
本来是与亲朋好友相聚就餐的时刻,不料因为餐厅地面的油迹,把于先生摔成了十级伤残。针对于先生受到的损失,餐厅只同意赔付一部分,而对于于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餐厅却拒绝赔付,故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去年7月份的一天,年过半百的于先生与朋友一起到位于通州区的某餐厅就餐,岂料在餐厅里没走几步,因地面有油机,于先生防不慎防摔倒在地,经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等,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于先生要求餐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款项共计194 000余元,但餐厅只同意赔付一小部分,且不同意赔付于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双方争执不下,于先生只好诉至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餐厅油污滑倒就餐顾客 法院判赔损失16万余元)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餐饮场所的管理者,其餐厅地面出现油迹,致使原告于先生摔倒致伤,其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原告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