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张开”问:我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期后开发商一直不交付,经我催告后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开发商还是没交付,请问我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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