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男生棒杀怀孕女友能从轻处罚吗
凉山某中学读高一的小吉和高二的小马是一对恋人,因小马意外怀孕,要求小吉支付引产费用,而小吉没有经济来源,又不敢将此事告诉父母,便萌发杀害女友的念头。1月16日晚,小吉用木棒将女友打死。案发后,西昌警方快速破案,小吉被刑拘。
1月17日早上8点过,西昌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西昌市礼州镇公路边的一处桥洞内发现了一具尸体。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会同礼州派出所展开调查。
经现场勘察发现,死者为一名女子,年龄19岁左右,穿着普通,被人用钝器多次打击头部死亡后抛尸桥下。由于在死者身上没有发现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对案发周边区域进行了细致走访、排查,并对失踪人口进行了比对,但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
侦查人员开始逐步扩大案发现场的勘查范围,在离现场几十米外的一处河堤上,找到了一些已被撕碎的纸张。
经拼接比对,警方发现,这张被撕碎的纸,是喜德县某医院就诊化验单,民警立即赶往喜德县进行调查。17日下午,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她名叫小马,年仅18岁,是喜德县某中学高二年级的一名在校学生。1月16日下午,她告诉家人,说自己准备去西昌打工,此后一直没有回家。
警方发现,和小马就读同一所学校的小吉,与此案有很大关联。小吉16岁,读高一,平时与小马关系十分密切,但近段时间两人闹了矛盾。
同时,通过查看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1月16日晚8点过,小吉骑着一辆电瓶车,在礼州高速路口搭上小马后,向案发现场方向行驶,这证明小吉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17日晚9点过,民警在礼州镇将小吉抓获。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高二女友怀孕索引产费 遭小男友棒杀 作者:徐湘东)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小吉棒杀女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