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吸毒后去公安局“求搭车”啥后果
“警官,我要去冷水滩,快送我去!”2月7日深夜,一女子闯进湖南省江永县公安局的办公大院内,敲打着值班室窗户大声喊道。
有人来报警?值班的民警赶紧出门查看情况,只见该名女子精神亢奋,步履漂浮,眼神涣散,民警问任何情况该女子皆回答“送我去冷水滩”,像是吸食了毒品,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毒品尿检,结果显示毒品冰毒和海洛因呈阳性。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吸毒后感觉朋友在召唤 公安局内“求搭车” 作者:章澜)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又叫吸食毒品,也包括注射毒品,这里仅仅指自己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本案中,该女子吸食毒品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