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沉默的羔羊”问:我朋友是个个体工商户,因周转借我一笔款项,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请问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这个抵押权是否设立?
李华阳律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第一百八十九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由上可知,以生产设备作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