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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前妻生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我遗产的权利

2015-03-23 10:00:25 作者:李华阳 23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手机屏”问:我是初婚,我丈夫是再婚,丈夫与前妻生有一女,在我和丈夫结婚时那个女孩已经成年,且跟着她的母亲生活,我想请问,我丈夫和前妻生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我遗产的权利?

 

李华阳律师:《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你与继女之间无抚养关系,她没有继承你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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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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