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明日”问:我借给张某三十万元,林某做担保,现在张某家庭困难,确实不能全款还我,我自愿与张某达成协议,张某只需还我十万即可,但我和张某的这个协议未通知林某,不知道林某是否还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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