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风起”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怎么办?
李华阳律师:《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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