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浮梦”问:在我与村委签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有个条款约定在承包期内,村委作为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
李华阳律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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