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弃病母不管是犯罪吗
68岁的李秀英老人因患有精神病走失多年。2014年8月11日,民政部门将其送回营山县,3个子女获悉后相继从外地赶回,并协商由张伟在家照管母亲李某。2014年8月20日,张伟将母亲遗弃在当地镇政府底楼过道处,便离开现场外出务工。8月26日,当地镇政府将李秀英送往南充市身心医院住院治疗,并联系张伟回家照顾,但后者拒不回家,也未给付任何费用。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遗弃病母不管 因遗弃罪获刑二年缓刑三年 作者:王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张伟对患病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