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布衣”问:公民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
李华阳律师:《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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