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空调不合规范侵权吗
伍某系渝中区滨江路A房屋业主。赵某系渝中区滨江路B房屋实际所有人。A房屋与B房屋相隔一条径深约为5米、宽约1.5米的采光井。A房屋有四扇窗户面向该采光井,B房屋有两扇窗户面向该采光井。
2014年7月,赵某在其中一扇面向采光井的窗户下安装一空调外机,该空调外机距离伍某家的三扇窗户分别约0.78米、1.5米、2米。
另查明,赵某安装空调处无落水管且并非建筑物预留的空调安装位置。
伍某认为,空调的废气和热浪直接排到伍某房屋内,空调噪音和滴水声传入伍某家中,严重影响其正常居住,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违章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恢复公共采光井原状。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安装空调不合规范 侵犯相邻权法院判整改)
李华阳律师:《物权法》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A房屋与B房屋相邻,且窗户共同朝向同一采光井。赵某在采光井墙面上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与A房屋窗户之间的距离小于国家空调安装标准中规定的最短距离,且空调的废气和热浪直接排到伍某房屋内,空调噪音和滴水声传入伍某家中,严重影响其正常居住,伍某可以要求赵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