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芝麻球儿”问:我在单位工作三年了,这段时间单位一直拖欠工资不发,请问我因此辞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李华阳律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因单位拖欠工资辞职,你单位依法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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