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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被全裸从车内拽出游街法律分析

2015-04-28 21:18:05 作者:李华阳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河南女子被全裸从车内拽出游街法律分析

从4月21日开始,一则大意为“中牟一女子在中牟县新世纪广场被裸体示众”的微博、微信,开始在网络传播。

根据网友发帖,事发时间为4月20日晚上,事发地点在中牟县新世纪广场,位于中牟县老城区的中心地带,属于闹市。

该微博附带的多幅图片显示,一天晚上,一名年轻女子只穿了一双黑色袜子,全身赤裸,出现在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旁边还紧跟着几名穿着厚外套的中年女子,并有不少围观者。

对此事件,众多网友认为,几名中年女子行为过火,触犯了年轻女子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下午2时31分,中牟县公安局认证微博“@平安中牟”发布通报称,4月20日晚,中牟县新世纪广场北门一女子被强制裸体当众受侮辱。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取证。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河南女子被全裸从车内拽出游街 涉事三嫌犯被刑拘  作者:李岩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本案中,涉案人强制妇女裸体示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名誉权,而且伤害妇女的性的羞耻心,侵害妇女的性的决定权,其行为已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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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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