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白色的杯子”问:法院查封不动产有期限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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